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2号)、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,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(以下简称汇算)期间为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,为了避免未及时办理汇算所带来的税务风险,财务处将汇算的有关事项及办理流程进行汇总,方便教职工办理汇算。
一、汇算主要内容
2023年度终了后,居民个人(以下称纳税人)需要汇总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、劳务报酬、稿酬、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的收入额,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符合条件的扣除项后,按适用税率及速算扣除数,计算最终应纳税额,再减去2023年已预缴税额,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,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。简言之,就是在平时已预缴税款的基础上“查遗补漏,汇总收支,按年算账,多退少补”。
二、无需办理汇算的情形
纳税人在2023年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,无需办理汇算:
(一)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;
(二)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;
(三)已预缴税额与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;
(四)符合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。
三、需要办理汇算的情形
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,纳税人需办理汇算:
(一)已预缴税额大于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;
(二)2023年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汇算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。
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,造成2023年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,纳税人应当依法据实办理汇算。
四、办理时间
2023年度汇算办理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。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3月1日前离境的,可以在离境前办理。
五、注意事项
汇算需补税的纳税人,汇算期结束后未申报补税或未足额补税的,一经发现,税务机关将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并向纳税人送达有关税务文书,对已签订《税务文书电子送达确认书》的,通过个税APP及网站等渠道进行电子文书送达;对未签订《税务文书电子送达确认书》的,以其他方式送达。同时,税务机关将依法加收滞纳金,并在其个人所得税《纳税记录》中予以标注。请广大纳税人依法办理个税汇算,避免影响自己的纳税信用。
六、办理流程
1、下载个人所得税APP:
2、实名注册:
可选择以下两种注册方式:大厅注册码注册、人脸识别认证注册。
1)、人脸识别认证注册(强烈推荐):调用公安人像数据进行比对验证,验证通过后即可进行实名注册,此注册方式仅支持居民身份证。
2)、大厅注册码注册:先行在办税服务厅获取注册码,然后使用注册码在该平台中开通账号,此注册方式适用于所有的证件类型注册。
3、补充必要信息
4、综合所得年度汇算
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后,可通过首页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模块进入申报
1)、核对收入信息
在“汇算准备”页面点击【收入信息】,在“年度”栏选择【2023】,系统默认全部勾选“工资薪金”“劳务报酬”“稿酬”“特许权使用费”,点击【查询】,即可查看2023年度全年的收入纳税明细。没问题可以直接点击【返回】。
2)、核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
在“汇算准备”页面点击【专项附加扣除信息】,在“年度”栏选择【2023】,如发现存在错误可点击【修改】进行更正;如有漏填,可点击对应专项附加扣除进行补填。
3)、按步骤开始进行申报
关于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,详见财务处发布的《温馨提示: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项及计算方法》。